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创建于1980年,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现代化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级卒中中心、国家级房颤中心、国家级代谢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目前,全院建有两大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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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引进类型 | 人才来源 | 高层次人才待遇 | |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 高层次人才激励安家费等 | ||
高端人才 | 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桂办发〔2017〕36号)文件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A、B层次及C层次人才的第(一)项中的第1-8项之一者。
| 1.提供税前300-500万元人才引进经费; 2.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激励实施办法》中相关人才层次并签订任务合同者,可享受相应人才绩效; 3.以项目立项形式提供300-5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若跟医院签订《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服务合同》,则科研启动经费按高执行。 4.其他待遇:按国家、学校和医院相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 A 类高层次人才: 1. 提供 600~1100万元(税前)安家费; 2. 提供5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B 类高层次人才: 1. 提供380~580万元(税前)安家费、; 2. 提供 2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C 类高层次人才: 1. 提供 210~360万元(税前)安家费; 2. 提供 15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对于高端人才,均配备实验室;协助配备科研助手。 |
第一层次人才 | 博士,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八桂学者,或等同于“八桂学者”层次的特聘人才,如珠江学者等; 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 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桂办发〔2017〕36号)文件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D、E层次人才。 4. 近5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原创性专业学术论著,被SCI收录,单篇影响因子10分及以上论著1篇,或单篇影响因子8分及以上、Ⅰ区(JCR分区)论著2篇。 | 1.提供税前200-250万元人才引进经费; 2.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激励实施办法》中相关人才层次并签订任务合同者,可享受相应人才绩效; 3.符合人才选拔任用条件者,可聘为病区主任或副主任,并按相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4.以项目立项形式提供30-2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若跟医院签订《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服务合同》,则科研启动经费按高执行。 5.其他待遇:按国家、学校和医院相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 D 类高层次人才: 1.提供180~200万元(税前)安家费; 2.提供 1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E 类高层次人才: 1. 提供155万元(税前)安家费; 2. 提供5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以上层次人才,均配备实验室;协助配备科研助手。 F 类高层次人才: 1. 提供135万元(税前)安家费; 2. 提供3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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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次人才 |
博士,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 2. 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获博士学位人员; 3. 在国(境)外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1年以上者(不含)。 | 1.提供税前150万元人才引进经费; 2. 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激励实施办法》中相关人才层次并签订任务合同者,可享受相应人才绩效; 3.符合人才选拔任用条件者,可聘为病区副主任,并按相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4.以项目立项形式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若跟医院签订《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服务合同》,则科研启动经费按高执行。 5.其他待遇:按国家、学校和医院相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
1.提供110万元(税前)安家费; 2.提供 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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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次人才 | 博士,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国(境)外任访问学者6个月至1年者。 2.国家认可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出站人员; 3.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 | 1.提供税前80万元人才引进经费; 2. 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激励实施办法》中相关人才层次并签订任务合同者,可享受相应人才绩效; 3.符合人才选拔任用条件者,可聘为病区副主任,并按相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4.以项目立项形式提供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若跟医院签订《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服务合同》,则科研启动经费按高执行。 5.其他待遇:按国家、学校和医院相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
1.提供90万元(税前)安家费; 2.提供1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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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层次人才 |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 1.提供税前60万元人才引进经费; 2. 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激励实施办法》中相关人才层次并签订任务合同者,可享受相应人才绩效; 3.符合人才选拔任用条件者,可聘为病区副主任,并按相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4.以项目立项形式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若跟医院签订《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服务合同》,则科研启动经费按高执行。 5.其他待遇:按国家、学校和医院相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
1.提供75万元(税前)安家费; 2.提供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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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层次人才 | 紧缺学科专业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
按国家、学校和医院相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
1.提供 45万元(税前)安家费; 2.提供 8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
中青年骨干人才 | 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人员 | 按国家、学校和医院相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 参与医院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提供6万元~15万元(税前)安家费,以及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
博士引进其他优惠政策:
(一)按入编程序办理入编。
(二)内聘高一层次职称,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3年。
(三)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
(四)协助安排引进人才子女的入学(高中及以下)事宜。
(五)符合条件的,可协助申请硕士生导师及暨南大学临床医学兼职博士生导师资格,取得导师资格后享受相应津贴;
(六)提供1500元/月的房租补贴1年;若与医院签订《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服务合同》,可享受一次相应人才层次的购房补贴;
(七)到院工作后取得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按医院科研相关的奖励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