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示范服务门诊各诊室的日常管理及护理
业务工作。
(2)做好门诊区域感控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
现疫情及时报告,做好消毒隔离和预防交叉感染。
(3)协助做好示范服务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4)参与配合儿童保健管理工作。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是直属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共卫生专业的医疗机构,按照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沪编〔2013〕440号)文件,本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质量控制、业务培训、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妇幼保健示范服务等职能。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编制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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