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悉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妇幼保健相关领
域,有较好的文书撰写功底,具有孕产保健工作经
验者优先。
(2)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具备高度责任心
与主人翁精神,以及良好的人际沟通与团队协作精
神
(3)具备一定的科研设计与汇总分析能力。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是直属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共卫生专业的医疗机构,按照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沪编〔2013〕440号)文件,本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质量控制、业务培训、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妇幼保健示范服务等职能。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编制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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