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医务科领导下,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
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拟定药品预算、采
购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内部的药剂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的
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执行。
(3)督促检查药品管理情况,包括精神、贵重药品
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
(4)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严防差错事故。
(5)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建立药品信息网络,收集
整理药品情报资料,宣传用药知识,配合医护人员
做好药品发放、药品不良反应有关药品使用问题。
(6)负责内部的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是直属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共卫生专业的医疗机构,按照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沪编〔2013〕440号)文件,本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质量控制、业务培训、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妇幼保健示范服务等职能。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编制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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