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妇幼保健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热爱妇幼保健工作,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
力。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沟通表达
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
文字写作能力。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是直属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共卫生专业的医疗机构,按照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沪编〔2013〕440号)文件,本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质量控制、业务培训、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妇幼保健示范服务等职能。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编制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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