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学位人才
1、人才引进安家费:①具有工作经历的博士(在职博士毕业并为博士后出站者视同博士层次,下同),人才引进安家费标准按职称适当分层:中级及以下职称者60万元、副高职称者80万元、正高职称者100万元。②非博士:副高职称者60万元、正高职称者80万元;③博士:应届生50万元。(另享受市里人才特殊津贴18万元,分三年拨付;自行解决住房的,来赣州工作满2年后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 20万。如有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2、正式入职后,自己租房的给予12个月过渡期2000元/月的定额租(住)房补助,由医院租房或提供住房的不发放补助。
3、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入职后可直接享受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待遇,但需在博士毕业参加工作3年内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副高任职资格的,降为专业技术八级待遇;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入职后即聘任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关待遇。
4、博士津贴发放标准:
第一档:博士且具备省市类医疗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3000元/月,每增加一年服务期津贴每月增加300元。
第二档:博士且具备省市类医疗卫生系列副高职称者,或在职博士并已具备省市类医疗卫生系列正高职称者2000元/月,每增加一年服务期津贴每月增加300元。
第三档:博士中级职称及以下医疗卫生系列者,或在职博士且具备省市类医疗卫生系列副高职称者1000元/月,每增加一年服务期津贴每月增加300元。
5、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及以上。
6、争取市里相关人才政策支持,本人纳入编制内管理,配偶所学专业在本院有相应工作岗位的,可解决在本院就业;协助解决本人、配偶、子女户口及子女上学等问题。
7、邀请来院参加面试洽谈者,医院承担其往返交通费及在赣州期间的住宿、用餐安排。报销程序及标准参照我院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8、对本院培养的博士,博士津贴的发放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1、争取市里有关人才租房、购房等优惠政策支持。符合市里规定的D 类及以上条件的人才:享受人才特殊津贴18万元,分三年拨付;自行解决住房的,来赣州工作满2年后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20万元。(如有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2、根据人才和医院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关待遇。
赣州市中医院创建于1954年,是中医特色显著、西医功能齐全、中西医结合优势明显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赣州中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合作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技术合作医院,国家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能力建设项目单位,国家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扶优单位。荣获“江西省示范中医医院”、赣州市“十佳医院”、“市级群众满意医院”等荣誉称号。医院的发展战略是强中医,纳西医,立足赣南,辐射周边,建设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中医名院。
医院坐落在章贡两江交汇旁,风景秀丽的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占地面积22亩,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为18000平方米,有门诊大楼、住院大楼、制剂大楼和放射楼,医院现有14个临床科室,开设8个病区,开放病床400张,设有10个医技科室,有国医堂及30个中医特色专病门诊,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81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1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85人,硕士35人,博士2人,省名中医1人,市名中医6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人。目前拥有重点专科 2个,省级重点专科 7个,市级重点专科6个,其中:骨伤科为重点专科,肛肠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培育专科,针灸康复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成员单位,治未病科、肾病科、脾胃病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制剂室为江西省中药制剂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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