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眼科学副高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十五年以上眼科工作经验;
3、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疾病诊断和治疗,对本专业的疑难危重病例有丰富的处理经验;
4、担任专业委员会(包括学组)委员或省级专业委员会常委及以上职务;
5、硕士研究生导师连续招收五届硕士研究生,能承担临床教学,临床教学规范,教学效果好;
6、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JCR2区及以上论文。
7、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上述专业、业绩条件限制:
(1)在专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2)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近三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累计资助资金30万及以上。
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相关规定者列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和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规定的薪酬待遇和汕头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成立于2002年6月28日,由汕头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联合管理,是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管的非营利性三级甲等公立眼科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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