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合肥市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现将体检和考察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
三、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
四、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