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部分岗位修改报名条件的公告》和《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部分岗位修改报名条件及发布空缺岗位的公告》要求,结合医院和招聘岗位实际,特制定202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直接考核方案(第二批次)。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指导与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修改条件及空缺岗位资格审核合格者(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考核内容
面谈和专业能力测试均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面谈(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等。
2.考核形式:面谈采取面对面交流的方式。面谈时间8分钟。
(二)专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临床水平、科研能力和专业能力。
2.考核方式: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需求,测试内容分为科研能力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
(1)科研能力考核(占专业能力测试50%),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科研思维、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应聘人员对个人代表性业绩成果进行陈述,考官就个人代表作及科研思维进行考核评分。
(2)专业能力考核(占专业能力测试50%),主要考核与应聘岗位工作相关的病案分析、临床诊断能力、临床思维和专业能力等。
五、考核成绩
1.成绩计算:面谈和专业能力测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和《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执行,面谈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2.评分原则:面谈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去掉一个分和一个分后计算平均分,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成绩在现场当场宣布。
六、考核考官
1.面谈: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部邀请考官人数不少于3名。设主考官1名。
2.专业能力测试:考官由5人组成,其中外部邀请考官人数不少于2名。设主考官1名。相应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高级职称)占考官总数的50%以上。
3.实行回避制度。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面谈与专业能力测试考官中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公正需要回避的,应当回避。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报告医院人力资源部。
七、考核安排
1.时间:2025年12月7日上午9点
2.地点: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兴汉门院区创新楼24楼第2会议室
考生需在面谈和专业能力测试当天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面谈地点候考。在当日上午8:45之前未到者,不得再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1.所有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到达规定的面谈和专业能力测试地点,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规定时间内未到者,不得再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谈和专业能力测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均取消应聘资格。
3.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考核工作接受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指导、监督,接受医院纪委、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确保面谈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九、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提前确认考点位置,做好出行准备,在指定时间到达考场。
2.因场地有限,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选择绿色出行。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联系方式: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731-84332375
监督电话:0731-84332339
附件: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直接考核人员名单(第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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