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6 08:54 来源: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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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工作已结束,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的岗位条件,经资格初审,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现将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及资格复审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调整情况
调整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所有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方式
现场复审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1月7日至1月9日(08:00-12:00,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5楼513组织人事部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2.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带有二维码验证,须在有效期内)。
5.满足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提供2年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辞职待业人员提供2年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离职证明和档案托管证明等材料。
6.诚信承诺书(附件4,手写签名)。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有面试的岗位)或考核(无面试的岗位)。
(二)资格复审通过的,以医院官网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告的名单为准。
(三)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取消本次面试(有面试的岗位)或考核(无面试的岗位)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附件5),扫描以“报考岗位+应聘者姓名+放弃资格复审”命名,发送至邮箱:qfyrsk@163.com。
(五)考生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申请,以及在面试(有面试的岗位)或考核(无面试的岗位)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六)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莫老师,0771-286050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调整情况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人才资格初审合格名单
3.同意报考证明
4.诚信承诺书
5.放弃资格复审申请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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